某大型国有企业最近购买了一栋办公大楼,在装修大楼的同时,准备购买一批办公家具,预算金额850万人民币。由于办公家具市场鱼龙混杂,经调研筛选后,该企业选定7家家具供应商为潜在投标人,决定对这7家供应商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,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。
Q: 该项目可以采用邀请招标吗?
A: 可以。
该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,招标人可以自主选择招标方式或其他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。
[依据]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
第二条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,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、服务。
前款所称工程,是指建设工程,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、拆除、修缮等;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,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,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、材料等;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,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、设计、监理等服务。
[提示]:
招标人采购的办公家具显然并不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,也不是实现基本功能所必须的,因此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畴,招标人可以自行确定采购方式。
文章来源(“招标与采购智多星)